泰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债券发行相关法律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25 19:34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采购内容

1、泰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以实际申报名为准)申报工作所需的法律文书,包括但不仅限于法律意见书、鉴证意见(申请电子文件与预留原件一致)等;

2、泰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以实际申报名为准)申报工作所需的法律文书,包括但不仅限于法律意见书、鉴证意见(申请电子文件与预留原件一致)等;

3、泰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以实际申报名为准)申报工作所需的法律文书,包括但不仅限于法律意见书、鉴证意见(申请电子文件与预留原件一致)等;

4、泰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科技创新债券(以实际申报名为准)申报工作所需的法律文书,包括但不仅限于法律意见书、鉴证意见(申请电子文件与预留原件一致)等。

二、采购价格及付款条件

单项不超过4万元/笔,总价不超过16万元。每笔债券成功发行后予以付款。

三、采购方式

采取公开招标遴选法律服务机构。

四、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国内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设立的具有执业许可资质的律师事务所。(需提供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①已完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事务所的备案;②已成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会员单位。(投标人需与备案机构和会员单位一致,不可为分支机构,需提供备案截图、会员单位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024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为江苏省内国有企业在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提供债券发行法律服务的成功案例。(需提供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项目的法律意见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评标规则

采取最低价中标的规则。投标人在指定时间前通过邮寄或现场投标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评标小组根据各投标人报价依次从低到高排名,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人,超过最高限价则标书无效。(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按时提供有效的法律文书,则我司有权取消其资格,同时按照排名依次递补)

六、相关时间及联系方式

截标时间

评标时间

投标地点

联系人

2025年7月30日前

2025年7月31日

泰州市金融广场7号楼1109室

陈先生18051161661

王女士13382582811

七、投标材料(一式3份,需密封装订)

1、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截图、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单位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往期服务案例,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项目的法律意见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报价函(格式附后)。


泰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