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金泰润城产业基金遴选托管银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2 15:43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充分调动各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为泰州金泰润城产业基金管理机构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利用商业银行的业务资源优势,提高托管银行的服务质量,现就公开遴选基金托管银行(以下简称“托管银行”)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托管银行主要服务及职责

托管银行除按《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履行法定职责,负责基金资金的保管、拨付、结算等业务,对投资活动实施动态监督,保障基金资金的安全,按规范提供季度和年度托管报告,还需参与基金的募资、项目推荐,提供其他金融支持综合服务方案等。‍

二、托管银行申请资格

(一)成立时间满5年的商业银行,且在泰州设有分支机构,具有独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托管资格和经验;

(二)具有完善的基金托管、稽核监控和风险控制制度,熟悉托管流程,能派出专人负责托管相关业务,能及时处理问题和提出解决方案;

(三)在基金托管业务方面最近3年无重大过失,没有受到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四)具有一定募资能力,能够承诺参与基金的资金募集。

(五)具备提供本地化服务的能力,能够发掘本地优质项目或推荐优质项目落地泰州市海陵区。

(六)能够为基金托管账户的投资间隙资金提供合规、高效的固定收益类保值增值方案。

三、托管银行申请材料

(一)申报材料内容应包括不限于银行的基本情况、托管相关制度、托管基本服务和增值服务方案、财务状况、拟承办基金托管的营业网点情况、人员配备情况、服务方式,并提供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材料;

(二)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以及股权投资基金托管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三)托管银行服务泰州地方经济,协助招引项目落地相关材料。托管银行应提供招商局或其他主管部门出具的其协助招引项目落地的相关证明,并提供项目出资证明材料;出具未来拟协助招引项目,并明确预计总投资额的承诺函(见附件1);

(四)托管银行基金资金募集承诺函,需明确具体出资额(1年内完成合伙协议签署,可分期出资)(见附件2);

(五)托管银行拟安排服务团队和人员情况,以及服务方式;

(六)基金托管经验业绩情况,包括已管理各支基金托管协议、年度托管报告(可数据脱敏)等;

(七)投资间隙资金的保值增值方案(说明预期收益),间隙资金只能投资于银行存款、国债、地方政府债券等安全性和流动性较好的固定收益类资产;

(八)托管相关费用报价,包括开户费用、账户年费、基金托管费、审计询证函费用等(报价精确至小数点后二位);

(九)限时服务承诺,包括收到指令后资金汇划时限、托管报告报送时限等(见附件3);

(十)最近3年无重大过失及受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证明文件或声明(1份原件,其余可为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十一)其他需说明或补充的材料。

四、托管银行申请提交时限及遴选程序

请申请银行于2024年09月11日下午6:00之前递交申请资料,截止时限未提交材料的不再受理。本基金管理人邀请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评委会,由评委会对托管银行进行公开遴选。‍

五、托管银行的产生

根据评委会评审结果,经泰州市金控集团审议后确定基金托管银行。‍

六、其他事宜

(一)申请银行应对所提交的材料、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必要,可采取适当方式对被选定的托管候选银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验证核实。若审查时发现申请银行提交虚假材料、数据或证明文件,取消本次遴选资格;若入选后发现申请银行提交的遴选材料不实,不能按期履约,本单位保留更换托管银行的权利。对于存在虚假行为的银行,本单位将列入风险清单,未来3年内不再与其进行合作。

(二)符合条件且有申报意向的银行需按公告内容提供材料,并按照顺序编排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及骑缝章。申请材料一式五份(正本1份,副本4份),申请材料封面标明“正本”和“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本着遴选公平、公正原则,申请银行应将申请材料密封,封条处加盖公章,申请材料提交至泰州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汤峻峰

联系电话:18051170668

联系地址:泰州市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定东路288号泰州金融广场7号楼12楼

附件1:关于申报泰州金泰润城产业基金遴选托管银行协助招引项目的承诺函

附件2:关于申报泰州金泰润城产业基金遴选托管银行基金募资的承诺函

附件3:关于申报泰州金泰润城产业基金遴选托管银行限时服务的承诺函


附件1 关于申报泰州金泰润城产业基金遴选托管银行协助招引项目的承诺函.docx
       附件2 关于申报泰州金泰润城产业基金遴选托管银行基金募资的承诺函.docx
       附件3 关于申报泰州金泰润城产业基金遴选托管银行限时服务的承诺函.docx



 泰州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