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债券发行律师事务所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7:52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按照债券申报发行工作进度安排,拟于近期采用邀标方式开展债券发行律师事务所比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邀标内容:

1、申报泰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需的法律文书,包括不仅限于法律意见书等;

2、申报泰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所需的法律文书,包括不仅限于法律意见书等;

3、申报泰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所需的法律文书,包括不仅限于法律意见书等;

4、申报泰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安保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票据(ABN)所需的法律文书,包括不仅限于法律意见书等;

5、申报鑫通小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ABS)所需的法律文书,包括不仅限于法律意见书等;

二、邀标单位:

资质要求:

(1)截至投标前入选审计法务部《市金控集团法律服务中介机构资格准入》名单;

(2)截至投标前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3)截至投标前在泰州设有分支机构的。

三、比选流程:

(一)组成评标小组:

由集团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现场比选:

投标人在指定时间前到达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到现场,请将投标文件密封邮寄至我司),由评标小组根据评分标准进行现场评比。

(三)确定比选结果:

评标结果经集团决策流程通过后确定最终中标人。

四、评分标准:

由评标小组根据各投标人报价依次从低到高排名,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人,超过最高限价则标书无效。(如因中标人原因影响债券项目进度,则有权取消其资格,同时按照排名依次递补)

五、比选时间及联系方式:

时   间

地点

联系人

2024年2月5日

下午2:30前

泰州金融广场7号楼10楼会议室

陈明18051161661

徐杨18994642787

六、比选附件材料:(附件材料一式8份,需密封装订)


附件:报价函

报价函.docx